2015年4月18至19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来自南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最高检理论所、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11所高校、科研机构的刑事诉讼法学者,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多位卓有影响的律师,天津市公检法律实务人员,丹麦人权研究所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高级法律顾问弗格斯(Fergus)、中国法制出版社胡斌副主任编辑、法律博客首页编辑吕宁等60余位代表,汇聚于南开大学省身楼,围绕“刑事诉讼法的实效”,展开了热烈而有实效的学术探讨。
论坛共安排了六个单元,分为“具体实践”、“域外传真”及“理论抽象”三类。每一单元均有两、三位发言人发言,更有共话人主题分享:有共鸣、有肯定,但更多的是批评与建议,甚至一度时期火药味很浓,有效地推进了研讨的深入,显著提高了论坛的学术性和思想性。在每单元末,还有自由讨论环节,为与会人员畅所欲言提供了平台。
第一单元“具体实践”由人民大学程雷副教授主持。最高检理论所董坤副研究员做了题为“论讯问录音录像实践困境的理论破解”的发言,人民大学程雷副教授在长篇书面点评基础上,又进行了现场点评。接着,中国政法吴洪淇副教授作了“刑事诉讼中的专家辅助人:制度变革与实证观察”的发言,中国政法吴宏耀教授进行了争鸣味道浓厚的点评。
特别令现场一震的是,在此单元,两位点评者一开始就毫不客气的质疑与争论,尤其是对讯问时录音录像方式及功能、专家辅助人意见性质与定位的不同意见,使得争鸣与商榷开始登上舞台,拉开了为期一天半的“学术激辩”与“法治讨论”的大幕。
第二单元“具体实践”由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孙贤芹律师主持。天津大港检察院赵刚检察官做了题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的测评方法”的发言,吴洪淇副教授在书面评议基础上进行了现场点评,在肯定的同时,提出了诸多完善建议。随后,西南财经大学兰荣杰副教授发表了题为“在死刑和无罪之间——论正当防卫的证明问题”的发言。我院法学系朱奎彬副教授在书面点评的基础上,提出了不少改进建议。
第三单元“域外传真”由南开大学赵正群教授主持。首先,丹麦人权研究所高级法律顾问Fergus用判例法的思维,向与会人员分享了一位丹麦人遭遇的案件如果在丹麦和美国审理时的程序不同,并以此为基础,分析了刑诉中最关键、最具学术含量的讯问规范化问题。外国专家精深的专业表达及精到分析,引来现场刑诉法学教师的回应与深入讨论。接着,我院法学系朱奎彬副教授在所提交会议论文基础上,介绍了自己对澳大利亚沉默权不利推论的研究。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兰荣杰副教授进行了点评。最后,上海交大林喜芬副教授宣讲了自己对警察辨别真伪陈述能力的研究,北京交大郭烁副教授宣讲了在外访学的福建师大刘方权教授对林文的书面评议。同时,吴洪淇副教授、董坤副研究员对此单元话题显示了浓厚兴趣,积极参与了辩论。
第四单元重归“具体实践”,由天津商业大学吴常青副教授主持。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孙远副教授做了题为“重申起诉法定主义—兼评检察机关起诉裁量权之泛滥”的发言。兰荣杰副教授替在外访学的秦宗文副教授宣讲了题为“刑事和解制度的实践困境与破解”的论文。按照本届论坛策划人朱桐辉副教授的安排,此单元,孙远副教授与秦宗文副教授互为书面及现场点评人。而这两位优秀刑诉法学者均对对方论文的论述乃至基调,表示出了强烈的质疑,均给对方文章很长的书面点评。而在现场,兰荣杰副教授总结秦宗文副教授书面点评而形成的对孙文的所谓的“四个没”的直言不讳批评,更将现场火药味点燃到了最高。孙远副教授不失儒雅的回应与再争鸣,又将现场讨论限制在了学术辩论与学术共进的范围内,充分体现了本届论坛既有争鸣又不失理性的特色。吴宏耀教授、赵正群教授也在本单元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见解。
第五单元由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张宇鹏律师主持。北京交大郭烁副教授、北师大雷小政副教授、人民大学魏晓娜副教授(由雷小政替为宣讲)及北科大张佳华博士依次做了题为“刑事诉讼中的‘等’字”、“ 法院刑事司法考评指标的优化与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有效辩护在中国的实现”的论文宣讲,林喜芬副教授、郭烁副教授及厦门大学的陆而启副教授(由张佳华博士代为宣讲)则在书面点评的基础上,进行了现场点评。本单元依然争鸣不断,观点纷呈。吴宏耀教授、赵正群教授、孙远副教授及张宇鹏律师也积极参与了本单元讨论。
第六单元“理论抽象”由天津东丽区检研究室董娟主任主持,西南民族大学周洪波副教授和厦门大学陆而启副教授(由张佳华博士代为宣讲),对“刑事诉讼法实效”的基本原理、促进方法及推进途径进行了深度论述,直接回应了论坛主题——“刑事诉讼法的实效”。南开大学朱桐辉副教授总结两文特点,提出了刑事诉讼实效的测量以及提高,离不开社会科学基本方法在刑事诉讼研究中的引入,刑事诉讼实效的研究和促进任重道远,需以“十年”为单位规划。
在闭幕环节,吴宏耀教授代表自己及程雷副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对主办方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以及承办方“新开法律人沙龙服务小组”尤其是前者表示了深深的感谢,对所有参会同仁及远道而来的Fergus高级法律顾问表示了谢意,并对本届论坛的诸多创新形式表示了肯定,为本次大会划上了圆满句号。
南开大学法学院黄宇昕博士、张志坡博士、高通博士也积极参与了论坛和讨论,使得会场的氛围更加热烈。
本届论坛还与著名法律网站——“法律博客”合作,由其实时地将论坛重要进展,直播于法律博客微博、法律博客首页及法律博客的公众号,用新媒体形式更快捷地展现了刑诉法学的新进展,更有效地宣传了南开大学的浓厚学术氛围。
在本届论坛的良好软硬环境下,参会代表们在会上会下积极地分享自己的研究与见识,在美丽的南开大学校园流连忘返。19日上午,又增加了半天往届所未有的深入讨论。意犹未尽的刑诉青年才俊及尚权所的专业律师们,又在总理像后的主楼303会议室,围绕着会议形成的诸多争点,进行了深入辩论。积累了广泛实践经验,热心法学公益事业的尚权所主任常铮律师,更是受热烈氛围感召,从北京赶来,加入了这一激烈的内部讨论,将学术探讨与实践总结互动的必要性及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
第四届尚权刑事司法青年论坛,继往开来,促进了刑事司法理论与实务的结合,增进了公检法律学间的沟通,达到了学术共话与思想争辩的预期目的。同时,此次论坛契合了依法治国的党和国家形势,讨论了司法改革的最新进展,充分展现了法律人和法学者对国家法治发展的强烈关怀和热烈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