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2026-06-01 来源 编辑: 浏览 次]

校内各相关单位:

  2026年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宗旨

后期资助项目旨在充分发挥省社科基金对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示范与引领作用,通过扶持基础研究优秀成果、培育优秀学术人才,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弘扬优良学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的精品力作。

二、项目数量、资助强度及研究周期

本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2个类别。拟资助重点项目10项左右、每项资助10万元;一般项目30项左右、每项资助5万元。项目研究周期均为1—2年,具体时间由申报人根据研究内容自行填报。研究时限从立项之日起算。

资助资金采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实行预算制。项目申请人应遵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省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二)申请人须为正式受聘于省内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社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党政机关研究部门,以及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尚未正式出版、以图书形式呈现的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研究成果以及工具书、资料汇编。

(五)申报成果应为中文,完成度不少于80%。结项成果应为正式出版物。

(六)优先支持独著。如合著,合著者不得超过1人。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第一作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55周岁及以上申请人应具有本科学历。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译著、论文及论文集、教材、软件、音像电子制品、普及读物等形式成果;

  2.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后期资助项目,论文通过后不满3年,或虽满3年但未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

  3.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和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研究成果;

  4.已出版图书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图书内容基本相同;

  5.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四、工作安排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先进行线上申报,审核通过后线下报送申报材料。

(一)线上申报方式及时间。申请人和初级审核单位登录四川省社科研究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入“基金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审核。基金项目管理系统于2026年6月16日9:00至6月18日17:00开放,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任何申报及修改。初级审核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7:00。

申报人有申报规定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有关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人员,电话:4008001636。

(二)线下申报方式及时间。申请书经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初步审核报送,个人直接报送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包括:

1. 申请人在线申报并审查合格后,从系统导出纸质版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5份(含原件1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2.《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

《申请书》纸质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中午12:00,地址:综合楼552,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照申请书和申报公告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申报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申报相应类型项目,经评审未予立项的,不转立为其他类型项目。

(三)各申请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对于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我办在复审中将直接予以取消,不接受二次申报。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7397

材料报送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552室


文科发展建设处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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