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2026年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6-05-07 来源 编辑: 浏览 次]

校内各单位:

2026年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启动,现将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发挥省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巴蜀风格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更好繁荣中国学术,更好服务中心大局,更好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资助强度及研究周期

  年度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4个类别。重大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35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具体时间由申报人根据研究内容自行填报。研究时限从立项之日起算。

  资助资金采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实行预算制。项目申请人应遵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重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获评过省级以上人才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对申报者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不作限制。青年项目的申请人,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530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530日后出生)

  在站博士后人员和省内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从就读学校申请,在职博士可以从受聘单位或就读学校申请,须征得导师同意。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受聘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境内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社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党政机关研究部门,以及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项目申报范围包括省社会科学基金27个学科,申请人须按照要求填写《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及《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同时列出12个相关学科。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本次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只能申请一项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项年度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2.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必须在申请材料中予以说明。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基金项目结项。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材料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4.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2026530日前未结项,以结项证书或结项公布时间为准)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5.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6.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7.立项后凡以省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或者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送时,应当标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字样。

  ()贯彻落实科研诚信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申报项目须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申报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须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我办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四、项目选题

  本次申报不发布分学科课题指南。申请人可对照国家和省社科基金近年分学科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对应上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突出明确的问题意识,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本次年度项目重点支持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学科史、方法论、前沿问题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各学科建设自主知识体系的原创性概念、命题和理论研究等。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须在课题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出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的视角等。

  五、预期成果基本要求

  ()重大项目预期成果须为15万字以上专著,1篇及以上相关研究文章作为阶段性研究成果在CSSCI来源期刊或省级及以上党报党刊发表,通过各类内参报送3篇及以上咨政报告(向《社科成果专报》至少报送1)

  ()重点项目预期成果须为10万字以上专著或研究报告,1篇及以上相关研究文章作为阶段性研究成果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或党报党刊发表,通过各类内参报送1篇及以上咨政报告。

  ()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预期成果为3篇及以上相关研究文章,其中至少1篇作为阶段性成果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或党报党刊发表。

  以上要求为基本要求,申请人填报申请书时,可根据研究需要自行提高要求。

  六、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先进行线上申报,审核通过后进行线下申报。

  ()线上申报方式及时间。申请人和初级审核单位登录四川省社科研究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入“基金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审核。基金项目管理系统于202661900631700开放(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任何申报及修改)。初级审核单位审核截止时间651700

  申请人有申报规定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有关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人员,电话:4008001636

  ()线下申报方式及时间。报送材料包括:

  1.申请人在线申报并审查合格后,从系统导出纸质版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5(含原件1),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2.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1份。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文科处,截止时间为2026610日,《汇总表》电子版(word)同步发文科处邮箱

  七、其他事项

  ()申请人须按照申请书和申报公告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申报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申报相应类型项目,经评审未予立项的,不转立为其他类型项目。

()各申请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对于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我办在复审中将直接予以取消,不接受二次申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028-66367397

文科处电子邮箱: liberal_arts@swjtu.edu.cn

材料报送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552


  附件: 1.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

       2.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3.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4.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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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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