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2026年度沱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
[2026-03-11 来源 编辑: 浏览 次]


校内各单位:

2026年度沱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已开始,现将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关于“拓展流域经济”的部署要求,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沱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立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定位,紧扣“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 总抓手,锚定流域经济协调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新质生产力培育等核心任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聚焦沱江流域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现实问题和实践难题,开展原创性、前瞻性、应用性研究,突出研究成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为沱江流域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样板、实现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坚实智力支撑和实践路径建议。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者为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以及政府相关工作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相关规定,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一)重点项目:申报者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二)一般项目:申报者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的研究成员,须事先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未履行该程序的视为违规申报,不予受理。

(四)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向本中心申报 1 个项目;已获本中心立项但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本年度任何项目。

(五)中心不支持重复研究,为避免交叉申请、重复立项,申报项目内容已在各级各类机构立项、结项、认定者不得申报本中心项目。

三、选题范围与资助类别

项目申请人可以《沱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2026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为依据,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本年度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三类,资助经费标准为:重点项目1.5万元,一般项目0.6万元,自筹项目无经费资助。结题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结题周期为1—2 年。

四、结题要求

各类项目结题须满足相应成果要求,成果发表、出版或上报时,须显著注明本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以此作为结项验收的依据。未按要求标注的,不予认定结项成果。

(一)论文结题

重点项目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在CSSCI来源期刊、CSCD来源期刊、中科院三区以上SCI/SSCI等发表学术论文1篇;

(2)在北大核心、CSSCI 扩展版、CSSCI 来源集刊、CSCD 扩展版、EI 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一般项目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

(2)在《内江师范学院学报》等优质高校学报、省级及以上社科类普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自筹项目:公开发表普通期刊论文1篇(具有正规 CN/ISSN 刊号)。

(二)研究报告结题

重点项目研究报告不少于5万字,附政策建议不少于4000字;一般项目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附政策建议不少于3000字;自筹项目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附政策建议不少于1500字。

所有研究报告均需提供正规查重报告,查重率不高于15%;政策建议需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贴合沱江流域各地发展实际。

研究报告若被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采纳,需提供正式采纳证明,作为结项评优依据。

(三)专著结题

重点项目:正式出版15万字以上学术专著;

一般项目:正式出版1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

出版社资质要求国家级出版社、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或专业社科类出版社。专著版权页、扉页须标注项目资助信息及编号,无标注的不予认定。

(四)免结题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结题,申报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予以认定。

重点项目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研究成果获得国家部委、省级主要领导批示(采纳),或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刊物录用;

(2)研究成果入选四川省重要成果专报、省级及以上决策咨询智库成果;

(3)研究成果获省级及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等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4)研究成果获得中央国企、省级重点国企主要领导人批示(采纳),并产生显著实践效益。

一般项目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研究成果获得市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采纳),或被市级党委、政府办公厅信息刊物录用;

(2)研究成果获省级及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等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3)研究成果被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正式采纳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产生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五、申报要求及受理时间

(一)申报要求

申请者应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此次申报不接受纸质申报申请者请将所有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责任承诺书》《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详见本公告附件),电子文档压缩打包(同时提交Word版和PDF版),邮件以“2026 项目申报+负责人姓名+单位+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中心电子邮箱:tjgzl2018@163.com。

申报项目评审结束、立项课题公示后,凡获得立项的课题负责人需提交纸质材料,包括《课题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3份,分开装订)、《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责任承诺书》(A4单面打印,一式1份)。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负责部门审核盖章后邮寄至中心。

为确保材料安全、及时送达,纸质材料统一通过顺丰快递邮寄,不接受现场递交和其他快递方式;邮寄时请在快递封面注明 “2026 年度沱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申报 + 项目类型 + 负责人姓名”。

(二)受理时间

本年度项目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材料下载

课题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责任承诺书、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及本公告电子版,可从沱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官网 “通知公告” 下载(网址:http:// tjgzl.njtc.edu.cn),所有申报材料须按模板填写,自行修改模板格式的视为无效申报。

六、其他事项

中心将在申报截止后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匿名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下达立项通知;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发布在中心官网。

立项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申报书确定的研究计划开展工作,接受中心的中期检查和过程管理,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立项。

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家及内江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规定使用,确保经费使用规范、高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沱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负责解释;若国家或四川省出台新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028-66367397

电子邮箱: liberal_arts@swjtu.edu.cn

材料报送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552室



文科发展建设处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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