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2026-01-18 来源 编辑: 浏览 次]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社科联印发的《<四川省十五五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安排,经四川省社科联党组研究决定,现启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研究专项申报工作,详情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系统总结十四五时期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成效,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为高质量编制《四川省十五五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提供坚实的研究基础。

二、项目管理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研究专项为省级项目,其管理和结项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和资金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本次申报限项,原则上每个单位每个选题限申报1

项目类别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金额8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4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最终结项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

经评审立项的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务必在2026420日前提交研究成果,重大项目务必在2026520日前提交研究成果。

重大项目的字数不低于5万字,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字数不低于2万字。待《四川省十五五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编制草案完成征集意见、论证评估后予以结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规划编制(含专项规划编制)的工作经验或项目研究经验,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规划编制(含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或项目研究经验的,作为优先立项的参考因素。

  ()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项目申请。子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参与一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四、其他事项

  申报人须按《选题指南》所规定方向选择申报,不受理其他选题申报。

  申报项目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研究成果一律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五、受理时间与联系方式

本专项实行线下申报。

课题负责人请于2026121日下午5前,将纸质版《申请书》(附件2、附件3)一式4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交送至文科发展建设处,并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发送至文科发展建设处邮箱liberal_arts@swj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其中,申报重大项目请使用《申请书(重大项目)(附件2),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请使用《申请书(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附件3)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7396

办公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555



文科发展建设处

202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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