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度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现已开始,详情如下:
一、项目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发挥省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巴蜀风格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更好繁荣中国学术,更好服务中心大局,更好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经费
本次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为:重大项目20万元,重点项目1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5万元。
申请人应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项目选题
本次申报不发布分学科具体课题。申请人可对照国家和省社科基金近年分学科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对应上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突出明确的问题意识,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鼓励围绕以下重点方向开展深入研究: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学理化体系化研究阐释以及四川实践研究。
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背景、本质要求、世界意义,国际变局、新科技革命给中国式现代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繁荣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生态文明,数智社会治理,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城市化和城市治理,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文化强国,建设健康中国,人口战略,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边疆治理与边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安全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践行“三大全球倡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文明交流互鉴,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四川贯彻落实国家战略腹地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十四五时期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经验总结与十五五时期各领域发展重点、突破路径等重大问题研究。
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重要会议、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史料收集整理与研究,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中国共产党四川历史研究、红军长征在四川研究,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
中国文化史、学术史和思想史,重要文献史料整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史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古典学研究,古代文明起源,近代大国崛起,世界现代化历程,世界战争史、殖民史、宗教史和政治思想史,重要区域和国家研究。三星堆—金沙遗址重大问题研究,蜀道文献整理与重大问题研究,三苏文献整理与重大问题研究,巴蜀文化传承、文化旅游深度融合以及文化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
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学科史、方法论、前沿问题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各学科建设自主知识体系的原创性概念、命题和理论研究等。
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须在课题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出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的视角等。
四、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一)重大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项目结题成果须为专著。
(二)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三)一般项目: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四)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5月19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5月19日后出生)。
在站博士后人员和省内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从就读学校申请,在职博士可以从受聘单位或就读学校申请,须征得导师同意;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受聘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申报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转立其他类别项目。
五、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范围包括省社会科学基金24个学科。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同时列出1-2个相关学科。
(二)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本次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2.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必须在申请材料中予以说明;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基金项目结项。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材料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4.在研(2025年4月21日前未提交结项申请)的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5.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6.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7.立项后凡以省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或者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送时,应当标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字样。
(四)贯彻落实科研诚信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申报项目须按照《申请书》和《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申报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五)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六)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须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七)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六、申报安排
本次申报采取上线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申请人须按照要求填写《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2025年4月制)(附件2)、《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并登录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管理系(http://221.236.28.126/)进行在线申报。
项目管理系统于2025年5月15日9:00至5月19日17:00开放(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任何申报及修改)。
有关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七、受理时间与联系方式
课题负责人请于2025年5月21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书一式5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活页不打印)报送文科发展建设处。申报材料电子版(仅申报信息汇总表)以“2025省基金年度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文科发展建设处邮箱:liberal_arts@swj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填写上传申请书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郑淳
联系电话:028-66367396
办公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554室
文科发展建设处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