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统计发展”专项课题的通知
[2023-10-23 来源 编辑: 浏览 次]

校内各相关单位:

  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统计发展专项课题(以下简称统计专项”)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详情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四川经济社会和统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推动我省统计学科建设,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二、课题管理

  统计专项为省级项目,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项目完成时间一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一般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1.5万元。

申报课题由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四川省统计学会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处级)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1027日后出生)。实际工作部门从事统计工作的可适当放宽。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31027日前)

()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四、申报方式

本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具体安排如下:网络申报系统于202310278001151700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可在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须按《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课题应充分反映四川统计工作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六、受理时间与联系方式

网上填报:请参见本通知第四条。管理系统于于202310278001151700开放(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任何申报及修改)

线下报送:课题负责人请于2023116日前将完成的申请书一式4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活页纸质不提交)报送文科学部(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填写)。请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郑淳

联系电话:028-66367396

办公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555


文科学部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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