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2023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2023-08-24 来源 编辑: 浏览 次]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为做好 2023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宗旨

  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旨在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弘扬优良学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的精品力作,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学者,充分发挥省社科基金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二、资助对象

  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先期没有获得相关资助、研究任务基本完成、尚未公开出版、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较高的学术研究成果,同时资助一批有一定价值的社科普及读物、工具书、资料汇编等。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

  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1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5万元。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经评审可立为一般项目。

  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项目负责人要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自主决定资金使用。

四、研究周期及出版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后期资助项目完成时限为1—2年,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

  2.项目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最终成果须由省社科工作办组织鉴定后,合格者方可进入出版程序并办理结项。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五、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省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2.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具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3.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

  4.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一项后期资助项目。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译著、论文及论文集、教材、软件、音像电子制品、自然科学普及读物等形式成果;

  (2)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后期资助项目,论文通过后不满3年,或虽满3年但未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增删、修改内容篇幅未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3)成果与申请人申报的2023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期成果相同或相近的;

  (4)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研究成果;

  (5)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六、申报办法

线上申报。申请人和初级审核单位登录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行申报和审核。初级审核单位务必选择申请人工作单位,若系统中没有申请人工作单位的,选择省社科工作办。线上申报要以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的《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为准。

项目管理系统于2023919时至9517时开放(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任何申报及修改)

七、受理时间与联系方式

网上填报:请参见第六条(仅与申报书相关)。

线下报送:课题负责人请于202397日前将完成的相关材料报送文科学部,其电子版(命名负责人姓名+2023年度省社科后期资助),发送至文科学部邮箱:liberal_arts@swj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书稿5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3)成果概要5份,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4)成果查重报告1;

(5)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本材料仅限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项目)

6)申报信息汇总表(仅电子版)



联系人:郑淳

联系电话:028-66367396

办公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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