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23年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详情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国家、省、市统筹推进教育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推出一批既有实践深度、又有理论高度,既源于现实需求、又引领未来发展的优秀成果,为加快推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成都“三个做优做强”提供决策参考、理论支撑和实践样本。
二、课题类别及资助标准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和自筹课题。其中,校本研究专项课题以学校为基本单位,为解决与其实践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由教师群体参与的具有较高组织程度的课题。立项课题数量根据申报情况和学术委员会评审情况确定。
(二)资助标准
重点课题每项资助金为0.5~1万元(研究期限为1~3年),一般课题每项资助金为0.1~0.3万元(研究期限为1~2年),自筹课题研究期限为1~2年。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如有出版需要,经主研人员申报、学术委员会评审,确认研究成果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后,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给予出版资助(资助金额根据评审确定,研究成果统一加印标识出版)。
以下情况不能参加本年度课题申报:已在相近方向上申报省规划课题或教育厅课题者,已取得省教育厅及省社科联社科课题但尚未完成者。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并主持完成过厅局级以上社科研究课题。
(二)申报一般课题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若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含副高级)同行专家推荐。
(三)申报校本研究专项课题的负责人为中小学、幼儿园的现任校(园)级领导,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四)申请自筹课题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
四、结题要求
课题最终成果为专著、论文、研究报告或案例报告。
(一)重点课题结题要求
重点课题要求成果形式为专著、论文或研究报告。若成果形式为论文,要求至少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其中至少一篇来源于北核/CSSCI收录文章;若成果形式为专著,原则上应为公开出版物(出版时须注明获得本中心立项或支持),因经费等原因尚未公开出版者,需提交书稿一式三份,由中心学术委员会鉴定是否通过结题;若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应得到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意见,方可结题。
(二)一般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结题要求
一般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要求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或案例报告。若成果形式为论文,要求至少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没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或案例报告,应附市级以上部门采纳意见或由中心学术委员会鉴定通过,方可结题。
(三)自筹课题结题要求
自筹课题要求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或案例报告。若成果形式为论文,要求至少在公开刊物发表1篇论文;没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或案例报告,应附市级以上部门采纳意见,方可结题。
(四)其他要求
课题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须明确标注“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资助课题,课题编号**”。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无论何种形式,都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所引材料须考证有据并注明出处,附有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五、受理时间与联系方式
课题负责人请于2023年3月29日前将申报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纸质版(各一式1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报送文科建设处;申报材料电子版(含统计表)以“负责人姓名+详细联系方式.doc”命名、邮件主题为“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项目申报”,发送至文科建设处邮箱:liberal_arts@swj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郑淳
联系电话:028-66367396
办公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549室
文科建设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