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课题的通知
[2023-02-17 来源 编辑: 浏览 次]

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23年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详情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国家、省、市统筹推进教育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推出一批既有实践深度、又有理论高度,既源于现实需求、又引领未来发展的优秀成果,为加快推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成都“三个做优做强”提供决策参考、理论支撑和实践样本。

二、课题类别及资助标准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和自筹课题。其中,校本研究专项课题以学校为基本单位,为解决与其实践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由教师群体参与的具有较高组织程度的课题。立项课题数量根据申报情况和学术委员会评审情况确定。

(二)资助标准

重点课题每项资助金为0.5~1万元(研究期限为1~3年),一般课题每项资助金为0.1~0.3万元(研究期限为1~2年),自筹课题研究期限为1~2年。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如有出版需要,经主研人员申报、学术委员会评审,确认研究成果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后,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给予出版资助(资助金额根据评审确定,研究成果统一加印标识出版)。

以下情况不能参加本年度课题申报:已在相近方向上申报省规划课题或教育厅课题者,已取得省教育厅及省社科联社科课题但尚未完成者。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并主持完成过厅局级以上社科研究课题。

(二)申报一般课题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若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含副高级)同行专家推荐。

(三)申报校本研究专项课题的负责人为中小学、幼儿园的现任校(园)级领导,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四)申请自筹课题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

四、结题要求

课题最终成果为专著、论文、研究报告或案例报告。

(一)重点课题结题要求

重点课题要求成果形式为专著、论文或研究报告。若成果形式为论文,要求至少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其中至少一篇来源于北核/CSSCI收录文章;若成果形式为专著,原则上应为公开出版物(出版时须注明获得本中心立项或支持),因经费等原因尚未公开出版者,需提交书稿一式三份,由中心学术委员会鉴定是否通过结题;若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应得到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意见,方可结题。

(二)一般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结题要求

一般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要求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或案例报告。若成果形式为论文,要求至少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没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或案例报告,应附市级以上部门采纳意见或由中心学术委员会鉴定通过,方可结题。

(三)自筹课题结题要求

自筹课题要求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或案例报告。若成果形式为论文,要求至少在公开刊物发表1篇论文;没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或案例报告,应附市级以上部门采纳意见,方可结题。

(四)其他要求

课题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须明确标注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资助课题,课题编号**”。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无论何种形式,都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所引材料须考证有据并注明出处,附有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五、受理时间与联系方式

课题负责人请于2023329前将申报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纸质版(各一式1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报送文科建设处;申报材料电子版(含统计表)以负责人姓名+详细联系方式.doc”命名、邮件主题为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项目申报,发送至文科建设处邮箱:liberal_arts@swj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郑淳

联系电话:028-66367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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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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