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接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管理,保障社科规划项目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根据《成都市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6月修订)》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9年度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论文、研究报告类,请项目负责人尽快到市规划办办理结项手续;若2022年2月28日前仍不能结项的将作撤项处理;专著、科普读物类,若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需在市规划系统平台上提出不超过2022年6月的延期申请,经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审批备案后,可延期开展课题研究工作,若延期到期半年后仍未结项的将作撤项处理。被撤项的项目需全额退回启动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将取消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等申报资格。
资助项目在办理结项时需提交《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
联系人:郑淳
联系电话:028-66367396
办公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549室
文科建设处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