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19年度(第二批)文科纵向科研项目绩效考核与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9-09-16 来源 编辑: 浏览 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文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的管理,提高间接费用使用效益,充分调动教师参与科研的积极性,提高我校承担项目的完成质量,根据中央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西南交通大学关于进一步完善文科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修订)》(以下简称《意见》)、《西南交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研究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开展2019年度(第二批)文科纵向科研项目绩效考核发放工作,现将绩效考核发放工作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考核发放范围

文科纵向科研项目预算中有明确列支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的,可选择参加或不参加本次考核发放。本年度有经费到校且未进行考核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必须参加考核发放。

二、考核发放要求

1. 请各相关单位依据《意见》(附件1)、《办法》(附件2)和本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结合项目计划任务,加强过程管理,切实提高项目执行力度和经费使用效益,产生高质量研究成果。考核切勿走过程,各单位须聘请相关学科领域专家进行精准指导。

2. 申请发放绩效的项目须完成《西南交通大学文科纵向科研项目绩效考核及支出发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3)。

3. 项目绩效只能发放给项目组成员(以提交的项目任务书或申报书为准)。

三、考核发放程序

1.项目自查。项目负责人依据年度合同要求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提交《申请表》一份、项目任务书中的预算页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至二级单位。

2.二级单位考核。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考核,专家组组长、二级单位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2019929日前,统一将《申请表》交至文科建设处。

3.文科建设处审批。文科处对各二级单位考核及申报情况进行审批并返回《申请表》。

4.预约报销。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他纵向项目类——

二级单位根据审核通过的发放金额及课题组发放方案在财务系统按酬金发放流程提交,打印酬金发放明细单,并由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批(盖公章、签字)后报计划财务处。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类——

由文科处根据审核通过的发放金额及课题组发放方案在财务系统按酬金发放流程提交,打印酬金发放明细单,由文科处签字盖章后直接报计划财务处。

5. 绩效发放。计划财务处进行绩效支出发放(以上流程见附件4)。

文科处联系人:梁冰 电话:66367396

 

 

文科建设处

2019916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关于进一步完善文科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修订)》

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研究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文科纵向科研项目绩效考核及支出发放申请表》

附件4 西南交通大学文科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发放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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