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2019年度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8-02 来源 编辑: 浏览 次]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42号),2019年度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研究项目分为:

  1.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重点选题”和“一般选题”。

“重点选题”主要是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和实践探索,资助经费40万元左右,研究年限为3年,支持建设一批示范思想政治理论课各课程教研室;因我校已于2016、2018年获得2项该类“重点选题”项目,按照教育部社科司要求,此次申报无名额分配,故我校教师不能申报此“重点选题”项目。

“一般选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支持建设一批优秀科研团队。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研究年限为1-2年,支持一批优秀教学改革团队。

  3.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研究年限为3年,支持一批具有良好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

  “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一般选题’”项目可以根据课题指南所列题目(附件1)进行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所在单位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申报“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一般选题’”项目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培养选题”的申报人,还应是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导师;项目成员主要为申报人所指导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项目研究内容应与研究生培养紧密结合。

  3.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申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项目,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创新性。能结合教学环境、教学对象等发生的变化,围绕教学理念、手段、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大力探索,能够体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在全国具有开创性。

  (2)应用性。已在学校层面普遍实施,并围绕该项目开展了相关研究和教学资源开发,初步建立了保障项目实施的体制机制,总结形成了较成熟的、可供学习推广的经验,有针对性地解决了教学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3)理论性。对教学方法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进行提炼、概括,初步形成思想政治理论课特定教学方法的理论成果。

  (4)影响力。已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产生一定的影响,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经验交流和宣传,凝聚了一批致力于创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深入研究教学规律的骨干队伍,发挥了在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4.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申报“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项目,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年龄在35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不少于1年。

  (2)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认真钻研教学内容,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效果深受学生欢迎和同行肯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申报: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名师示范课堂”建设;参加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教学展示活动;获得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类活动奖项。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研究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连续2年(指2017、2018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项目申请资格。

  三、申报办法及程序

  1.申报办法

  (1)“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一般选题”不实行限额申报。地方和其他部委所属高校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组织申报并上传申报材料,教育部直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印发<全国高校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3〕180号)精神,地方和其他部委所属高校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组织申报并统一上传申报材料,各地限报2项。教育部直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每校限报1项。

  (3)“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实行限额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依照所分配名额(含所在地教育部直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的名额)(附件2),按照申报条件和“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的遴选原则,在认真组织评选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并统一上传申报材料。

  2.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评审书》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自2018年8月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在本通知附件下载相应的《申请评审书》,按《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提交相关管理部门网上填报。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2019@sinoss.net。

  3.报送时间及要求

(1)“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一般选题”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3日,请申报人于此日期前将《申请评审书》发送至文科处邮箱:liberal_arts@swjtu.edu.cn,由文科处负责上传申报系统。请申报人于9月17日前将2份纸质件《申请评审书》(A4纸打印,左侧装订)交至文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项目因实行限额申报,上报指标1项,如申报数超过1项需进行校内评审。如报该类项目,请申请人于2018年9月6日前将4份《申请评审书》(A4纸打印,左侧装订)交至文科处,逾期不予受理。文科处将及时做好校内评审、公示和上传申报系统工作。该项目申报的其他后续工作另行通知。

(3)“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项目由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负责初评。报送此类项目的申请人在看到本通知后请尽快与文科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66367396 / 13882100511,联系人:梁冰。

  四、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项目《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联系人:梁冰

联系电话:66367396

假期联系电话:13882100511

邮箱:liberal_arts@swjtu.edu.cn

办公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549#

  

附件:

  1.2019年度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一般选题”课题指南

  2.2019年度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政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名额分配表

  3.2019年度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推荐人员信息一览表

  4.2019年度教育部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

  5.2019年度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申请评审书

  6.2019年度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请评审书

                  

                    文科建设处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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