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2018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2018-04-17 来源 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 编辑: 浏览 次]

校内各单位:

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新时代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服务基础教育,突出应用性,推动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二、课题类别

师德研究中心2018年度课题立足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主要围绕师德建设基础理论、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师范生师德教育等问题进行研究。课题类别分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

三、课题选题要求

申请者根据《课题指南》确定选题方向、研究内容,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对于《课题指南》未涉及的选题,只要符合课题立项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且选题内容确有研究价值的,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进行自选课题申报。

四、课题申报条件

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重点及以上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课题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条件但确有较强科研能力的,可由两名本学科正高级职称专家填写推荐意见后申报。重大及重点课题鼓励团队申报。

课题申报者作为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师德研究中心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师德研究中心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师德研究中心课题的申请;已经获得“师德研究中心”立项的在研课题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师德研究中心课题。

五、课题研究期限

课题研究成果应有所创新。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的研究期限为23年,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研究期限1年。课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算。课题研究需要延期的,须经师德研究中心批准。

六、课题结项基本要求

申请课题结项的成果质量和数量必须达到结项基本要求,而且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成果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各类课题的结项基本要求分别如下:申请重大课题结项的,应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者出版专著一部;申请重点课题结项的,应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公开出版专著1部,或完成不少于1.5万字的研究报告。申请一般、自筹课题结项,课题负责人应在省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

公开发表、出版相关研究成果,论文须注明“本研究得到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课题(项目编号:XXXXXX-XXX)资助”,专著须注明“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资助项目”。未注明的,不予结项。

结项受理时间及具体要求,请关注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

七、申报材料和申报方式

课题申报者在2018425之前,将《申报书》一式3份、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签字后,报送文科建设处;申报书电子版以“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doc”命名、邮件主题为“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2018年度课题申报”,发送至文科建设处邮箱:liberal_arts@swj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美彦 雷斌

联系电话:66367413

办公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552

附件1: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2018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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