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组织做好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12-22 来源 全国哲社规划办 编辑: 文科处 浏览 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有关公告精神,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按照四川省社科规划评奖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22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9月7日起实施)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选题要求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

1.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

2.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3.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4.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研究要求

1.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2.研究开始时间一般为2018年7月,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四、课题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5.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五、限制性要求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年3月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六、《申请书》填写基本要求

1.《申请书》及《活页》内原有文字不得改动或删除。

2. 申报人务必从我处网站通知正文中下载各类材料,以确保准确无误,并对照附件“自查表”逐项核对检查。

七、我校申报要求

1.凡获得我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未获得国家级或教育部项目者均应申报。该指标将作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的重要条件,并作为2018年度资助的重要参考。

2.各单位要重点组织动员和辅导中青年科研骨干申报。

3.各单位要重点组织已主持过省部级项目负责人申报,充分利用已有项目研究基础,进一步围绕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根据2018年度申报指南选题进行再设计、再论证和再充实。

4.近两年申报但未获立项的项目要进一步修改,充实项目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再次申报。

5.各单位要重点动员已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申报。

6.凡具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格而未申报的老师,不能申报2018年度中央高校科研基本业务费项目的所有项目。

八、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人在打印前将《活页》及《申请书》发送至文科处邮箱:liberal_arts@swjtu.cn,经我处审核修改后方可打印。

2.最终纸质版《活页》及《申请书》(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共一式7份(其中一份为原件),电子版发送至文科处邮箱:liberal_arts@swjtu.cn,并请注明“XX最终版《申请书》、《活页》”。

3.我校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18年2月21日(正月初六)9:00—17:00,过时不再受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冰 雷斌

联系电话:66367396 66367397

假期联系电话:13882100511

                                                                                                文科建设处

                                                                                          2017年12月22日

  • 附件【2018申请书.doc】已下载
  • 附件【2018活页.doc】已下载
  • 附件【2018数据代码表.xls】已下载
  • 附件【2018自查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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